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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机构设置:办公室、土地利用股、耕保规划股、地籍管理股、法规监察股、信访股、矿产管理办公室、纪检监察室、国土资源监察大队、土地储备整理中心、测绘队等十一个股室单位,辖古城乡、李楼乡、白马寺镇、安乐镇、龙门镇、关林镇、丰李镇等个国土资源管理所。128人。

一级机构

    ·办公室
        主要职责: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;负责文秘、信息、督查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接待、后勤、资产管理工作;负责从事劳动安全、计划生育、综合治理、精神文明和创建工作;负责宣传教育、政治学习和离退休墙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编制财务计划,管理全局财务、负责增收节支和统计工作;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和管理。

    ·资源规划股
        主要职责:负责土地利用规划、计划的编制和实施;负责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工作,负责土地转用管理;负责农村宅基地的审批、管理和来信来访的接待与办理。

    ·土地利用股
         主要职责:负责除农宅外的建设用地的办理和管理;办理因建设用地造成的无地少地农民的转户和安置;做好土地资产管理工作。

    ·地籍管理股
         主要职责:制定地籍管理的规划和计划;负责土地调查、登记、统计、权属确定和变更、发证、年检工作;负责基础地价编制修订工作;负责地籍信息和动态监测。
 
  ·法规监察股
        主要职责:组织拟定国土资源、矿产资源、测绘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,协调有关立法工作;受理行政复议,承办行政应诉;办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;负责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收集整理和编印;监督检查全区贯彻执行国土资源、矿产资源、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情况;制定执法监察工作制度;负责违法用地、违法探矿采矿、违法测绘案件的立案;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查处土地、矿产、测绘违法案件。

  ·信访股
        主要职责: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、调查、督办以及稳定工作。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。承办本级受理的、区政府和市局交办的信访事项。

 ·纪检监察室
        主要职责: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。

 ·矿产管理办公室
        主要职责:
负责全区矿业权管理。依法管理职权范围内的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工作。负责全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。

二级机构


    ·国土资源监察大队
         主要职责:监督、检察、制止和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,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和追究;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办理;协助解决土地权属纠纷。

    ·测绘队
         主要职责:承担全区土地测绘的实施和管理;负责全区土地调查、监测、评估、定级的技术工作;为土地管理提供可靠的图表和数据资料。

   ·土地储备整理中心
         主要职责:依法经营土地;调研土地开发政策;负责供地前的开发工作;负责土地开发、经营的信息收集、计划编制、施工组织、费用收取;负责国有土地的收购、储备、开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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